DB11/ 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原创 检测库  发布:2024-06-3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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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及名称:DB11/ 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效力级别:地方性强制标准

实施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1-08

实施日期:2019-01-01

主管部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归口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主要内容:

餐饮服务单位

为社会生活提供饮食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主要类型包括:

(一)独立经营的餐饮服 务机构;

(二)宾馆、酒店、度假村等场所内经营性餐饮部门;

(三)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单位食堂;

(四)中央厨房等集体用餐加工 服务机构。

检测指标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DB11 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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