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水质检测中心第三方机构汇总

原创 检测库  发布:2022-01-11 08:00  最近更新:2024-09-23

本网页汇总展示了权威盐城水质检测中心电话地址等信息。这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可提供生活饮用水、自来水、二次供水(水箱水)、生活污水及游泳池、锅炉、医院医疗、工业废水等水质检测服务,水质检测报告权威正规,希望对盐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朋友有所帮助。

 

盐城水质检测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江苏方露检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191012340136

CMA证书有效期:2019-07-17至2025-07-16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智能终端产业园S16栋四层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公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191012340196

CMA证书有效期:2019-10-28至2025-10-27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99号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盐城净之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191012340199

CMA证书有效期:2019-10-28至2025-10-27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开发区东方康城20-c幢123-1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韵沣检测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01012340053

CMA证书有效期:2020-04-01至2026-03-31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文港南路77号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31012340808

CMA证书有效期:2023-03-25至2029-01-16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东路8号A16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滨海县头罾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41012340089

CMA证书有效期:2024-03-02至2030-03-01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东罾大道1号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大楼二楼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21012340011

CMA证书有效期:2023-06-08至2028-01-06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城环保科技众创中心E座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31012341143

CMA证书有效期:2023-06-02至2029-06-01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盐渎西路900号创新中心1号楼4层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191012120154

电       话:下方点击查看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中小企业园2-B-2幢(D)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181012050446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东台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0号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机构名称:江苏阜力检测有限公司

CMA认证编号:211012050015

CMA证书有效期:2021-01-22至2027-01-21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西大街97号

检测水质类别:生活饮用水、废水

 

以上所整理第三方盐城水质检测机构基本涵盖了各种水质类型的检测,相信总有一家可满足您的水质检测需求。

 

盐城市

 

说明

我们在录入盐城水质检测中心前都会对其CMA认证资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但存在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CMA认证资质发生变动的可能,我们无法保证同步更新。建议您在委托上述盐城水质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时重新核实,保障自己权益。

 

另外我们还整理了盐城市其他检测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

盐城公共卫生检测公司

盐城甲醛检测机构

点击盐城第三方检测机构了解更多项目的权威检测机构。

 


本文地址:https://www.jianceku.cn/shui/6503.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检测库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